進口貨物次數頻繁課稅

海關進口快遞貨物稅費繳納證明

從海外進口包裹到台灣, 收件人 (同一納稅義務人) 可以有每半年6次低價免稅優惠福利! 每半年之認定時點, 是指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行計算.

若收件人在半年內超過6次免稅, 從第7次開始就會產生課稅, 全名為 進口次數頻繁課稅, 會由快遞業者代為繳納各項稅費, 貨物提領出倉後, 海關發給快遞業者蓋有海關關防之海關進口快遞貨物稅款繳納證明, 再由快遞業者持憑向納稅義務人收款.

所以當買家收到包裹同時, 遇到快遞人員向您收取費用, 請務必一定要先看到並收下這張 「海關進口快遞貨物稅款繳納證明」然後再繳費給快遞人員, 記得這張證明最後是留給收件人存檔的喔!

最後, 海關有提供進口貨物次數頻繁查詢服務, 於「關港貿單一窗口」網站新增「進口次數頻繁資料查詢」作業,  提供查詢尚可享有進口低價免稅貨物次數(每半年度限6次), 歡迎善加利用.

照片來源: 財政部關務署